《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出台
卫生部6月28日公布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以加强规范医院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医疗行业腐败现象。
《规定》内容涵盖医疗机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共13章86条,包括医院预算、收入、支出、货币资金、药品及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对外投资、债权债务、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规定。《规定》明确医疗机构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等,以降低医院财务风险。
该《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主要适用于县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参照执行。
■新规定要点解读
医院财务管理已经有《会计法》、《预算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卫生部此次为什么还要出台《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记者就此采访了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
力求防范经济犯罪
何锦国说,卫生部出台该《规定》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通过近年来的审计和财务专项检查,发现个别医院财务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医院财务管理漏洞较多,经济犯罪时有发生,医院资产、负债和盈亏不实,会计信息失真;部分医院私设“小金库”问题严重。反映出一些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特别是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急需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加强内部财务控制。
他说,剖析一些医院已经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可以看出,有的是一些医院收费人员、财务人员及个别领导利用职务之便,钻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空子,涉嫌贪污犯罪,甚至用公款炒股,擅自动用单位巨额资金对外投资,谋取个人私利;有的是利用办理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业务损公肥私,收受回扣等。因此亟须通过加强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建立健全经济活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规定》也可以看作是从源头治理腐败、预防经济犯罪的一项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监督形式,通过内部制约与监督,发挥其他监督形式不能替代的独特作用。
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何锦国说,为便于医院操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此次出台的《规定》,对医疗机构从事经济活动的各方面,都给予了明确规定。他认为,医疗机构在执行该《规定》时,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要加以足够的重视。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医院要根据《规定》,明确实行财务管理岗位责任制,通过环环相扣的岗位责任,使财务管理工作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重要经济事项不得由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医院每个经济活动涉及的岗位,都要各做各事,收现金的不能管记账,出纳既不能管理会计档案,也不能自己去核对银行账目;管仓库的人,不能管采购,管采购的不能管付账。”
他说,医院要根据《规定》加强关键环节内部控制。考虑到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经济规模和管理水平的差异,《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内部财务控制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环节、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方法。如对医院收入的控制,重点把握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加强收费票据和退费管理、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强化关键控制点控制等。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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