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梯困住急诊病人家属索赔20万



北京青年报:侯毅君 高小岩

  本报讯 在医院抢救病人,一分一秒都十分宝贵,可偏偏这时候
送病人抢救治疗的电梯却出了故障,一家人被困在电梯里足有40多分
钟,患者最终没有被抢救过来。近日,已经去世的患者张某的四个子
女和老伴把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其给付赔偿死亡赔
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约20万元。

  原告五人诉称:死者张某于2006年4月19日晚因头部不适,被120
急救车送往被告医院急救。考虑到病人脑出血,值班医生让病人家属
将病人送到三楼抢救治疗。谁料电梯刚刚启动便停止运行,足足被困
了40多分钟。此时病人已经深度昏迷,在二楼病房紧急抢救未果,最
终死亡。

原告认为,医院方有义务使院内的各种设备正常运转,以保证及时救
治病人。但是被告医院的电梯年久失修,早已超出了使用年限,且没
有进行及时维修,导致病人被困电梯。被告医院值班和管理制度缺失,
电梯无人管理,值班医生未尽注意义务,导致被困后的40多分钟里,
医院无人听到呼救,无人前来援救,使得病人没有能及时脱困,病人
也因耽误了抢救时机而导致死亡。为此,张某一家将北京市崇文区第
一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
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约20万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输血感染丙型肝炎医疗部门被判担责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平顶山讯病人到医院治病,却因输血感染丙肝。记者昨天从
汝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当日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法院判决
平顶山中心血站等三家单位赔偿感染丙肝的小云(化名)医疗费、误
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4551.2元。

  1999年7月,小云在汝州市四院住院治疗,在手术中汝州市四院
为原告输入平顶山中心血站采集、汝州市另外一家医院转供的全血。
2002年7月原告被确诊为丙型肝炎。2002年

12月,小云将上述三家单位告上法庭,经汝州市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小云2004年6月30日前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由
三方负担。

  2005年下半年小云病情严重,三次到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
各种费用及亲属陪护损失合计4万多元,遂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汝州市人民法院认为:小云感染丙肝,三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因治疗丙肝所花费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三被告仍应赔偿,遂作
出上述判决。

Comments

發表新回應

此欄位內容將保密,不會被其他人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