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结核病控制的组织与任务



(一)各级政府 
  各级政府领导结核病控制工作,控制结核病是政府行为。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领导和组织协调 结核病控制工作;保证提供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 规划和计划,督导和检查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对结核病控制实行依法管理。 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对结核病防治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结核病防治机构及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地区实施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保证实施规划的专业机构、专业队伍与卫生网络的健全,并落实各项专业经费,落实结核病控制的法制、法规管理。〖HT 5H〗

(三)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 
  结核病防治机构是本地区结核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中心,是本地区实施国家结核病防治 规划的业务机构。接受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对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 
(四)结核病学术团体 
  结核病学术团体是团结和组织广大防痨工作者、卫生工作者和有关社会人士开展学术活动, 开展专业继续教育和健康教育等繁荣防痨科技事业,促进结核病科学技术的推广,并协助 各地实施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非政府组织。

二、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及其任务 
(一)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 
  1协助卫生部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与研究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省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开展中心登记。负责全国结核病监测,分析疫情动态。
  4协助组织和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5负责组织培训省级结核病防治工作骨干。
  6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督导、检查、考核和  7组织编写、修订《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和相关培训教材。
  8协助组织、开展有关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9定期向卫生部汇报,承办卫生部交办的工作。

(二)省级结核病防治机构 
  1根据国家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协助政府制定本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并 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予以督导、监测和评价,并及时将结果向省政府和卫生厅(局)汇报,争 取政策与经费的支持和落实。
  2对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检查、考评。
  3负责本省中心登记工作,执行全国结核病病例报告及登记制度,掌握并分析疫情动态。
  4检查、指导、考评病人发现与化疗管理,落实痰涂片阳性肺结核病人直接面视下的短程 化疗。加强痰菌检查工作的质量控制。
  5协调、组织卡介苗接种工作和儿童防痨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7培训本省(市)各级结核病防治人员。
  8收集整理有关科技情报资料,开展以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与效益为主的科学研究与 技术革新。
  9接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级上报的肺结核病疫情报告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价。

(三)地(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 
  1按照省级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确定的职责和任务,组织本地(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 。
  2对辖区各县(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保证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的全面 实施。
(四)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 
  是实施国家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的专业性基层防治机构。
  1根据上级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本县(区)执行计划,付诸实施和评价效 果。及时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汇报,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
  2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指导、组织、协调各医疗机构,落实本地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
  3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报告、转诊、确诊、登记、治疗,推行直接面视下的短程 化学疗法。
  4有计划地开展结核病监测,及时准确完成各类统计报表。
  5对辖区内各类卫生机构(与卫生人员)的疫情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核实、检查、指导。对 综合医院进行肺结核病例漏报、漏转监督检查。
  6按计划免疫分工,承担卡介苗接种或质量控制。
  7开展结核病防治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
  8在上级结防所领导下,组织本地区结防工作年度自检、考评。
  9接受县及县以下各医疗机构报告的肺结核疫情报告卡片。整理、分析上报,并利用信息 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五)基层卫生保健组织 
  1乡(镇)卫生院:
  1)乡(镇)卫生院设专或兼职防痨医生。
  2)负责组织村级医生参加由县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的业务培训。
  3)对村结核病管理工作定期督导、检查。
  4)将肺结核症状者或有可疑肺结核病变者转至县结核病防治机构定诊。并做好转诊的登记 、追访工作。
  5)执行统一化疗方案,对结核病人进行化疗管理。认真落实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学疗法 。
  6)组织病人按时复查、取药,协助上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做好病人定期查痰工作。
  7)做好卡介苗接种工作。
  8)宣传防痨知识。

  2村卫生室:
  1)对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及时转县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确诊,做好转诊的登记、追踪工作 。
  2)执行统一化疗方案,对结核病人进行化疗管理,负责落实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
  3)督促病人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4)做好卡介苗接种工作。
  5)宣传防痨知识。

(六)各级结核病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结核)科 
  1结核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结核)科主要任务是:收治疑难、急重症及具有合并症、并 发症的肺结核病人,肺外结核病人,及需施行外科手术的结核病人。
  2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法规,对肺结核可疑者、肺结核病人施行转诊。对门诊 就诊和住院治疗病人报告、登记。
  3给出院病人开具转诊单,转往病人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属地区的结核病防治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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