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国家药监局:药品广告通用名字体大小须为商品名两倍

在药品外包装规范使用通用名和商品名的基础上,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在药品广告中使用规范的药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