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门诊500种药或可报销70%
本报讯 (记者邓柱峰 通讯员文元、邹花妍)从今年7月1日起,224万佛山城乡居民在看门诊的时候将可以报销,而且在500多项用药范围内或实现不低于70%的报销比例。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在顺德举行的“佛山市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会上,一份《关于建立佛山市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同时发到与会代表手里,以进一步收集意见。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出席了大会,并指示各区要抓紧时间,增加财政投入,结合所在区实际情况制定各区的实施方案。佛山市劳动、卫生、药监、财政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五区以及各镇医保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据悉,今年佛山两会期间,市长陈云贤在政府工作报告上明确今年要落实10大民生事件,而居民看门诊可报销就是其中一项,如果顺利实施的话,佛山城乡居民除了可以住院报销外,还能门诊报销,真正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由于顺德从去年7月1日起已经实施“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而且成效显著,因此大会上还将顺德经验进行推广和总结。
制度解读
参保对象
规定:
根据《讨论稿》,凡是已经参加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都应该同时参加本保险。而城镇职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另行制定。
解读:
城镇职工门诊医保例外
林征表示,新制度将惠及224万佛山户籍的城乡居民,去年已经将这部分人纳入住院医保范围,如今很快就将这个面扩到门诊,不断地完善了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城镇职工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时没有出台,将另行制订方案,但是我们已经留出接口,方便日后启动城镇职工门诊医保时可以对接。”
费用缴纳
规定:
在经费缴纳方面,《讨论稿》明确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四个来源,分别是: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财政补贴收入、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在比例分摊方面,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其中区、镇(街道)财政补贴40%~60%,个人缴费60%~40%。
解读:
困难群体免个人缴费
林征表示,凡是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户等特殊群体人员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时,个人应缴的保险费,由所在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承担。
保险待遇
规定:
《讨论稿》要求各区在制定方案的时候,严格按照“纳入用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的指引执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标准,由各区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另行设置。待遇水平由各区根据筹资水平和实际情况设定。
解读:
用药范围规定500多种药品
据介绍,目前药品目录已经规定了500多种药品,都是市民日常看病的常用药,能够满足门诊看病需求。而顺德区的一些承办医疗机构在施行的过程中,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新增加了30~89种门诊用药。鼓励有条件的区,在制订方案的时候扩大这个范围。
制度管理
规定:
《讨论稿》指出,承办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以社区医疗机构为主,具体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会同区卫生部门确定。承办医疗机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以医疗费用包干形式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结算。
解读:
有助于医院控制医疗费用
由于医疗费用实施包干的形式,将对控制医疗费用有很大的帮助,从顺德的经验来看,实施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后,因医疗费用由医院包干,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能够更多地为病人的利益着想,尽量使用药品目录中的优惠药品进行治疗,明显减少了过度医疗的现象。
周天明:
建议大医院医生到基层挂职
与会的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表示,为保障制度的顺利推出实施,要求建立区领导协调机制,区镇相关负责领导是这项工作的负责人,要作为市对各区工作考核的一个指标。
另外,周天明表示,要运作好城乡居民门诊医保,关键在于医院。“医疗承办机构一定要将下面的村居医疗网点铺得更开、更多,方便群众就近进行门诊就医。
对于顺德市有关负责人在情况汇报中提到的部分居民对基本门诊合作医疗目录药品的治疗效果信心不足的问题,周天明建议建立大医院高水平医疗人员到基层社区医院“挂职”的制度,保持其关系和待遇不变,让其定期到基层工作,并且将其在基层的工作能力作为其日后晋升的一个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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