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医保卡 浪费“救命钱”
滥用医保卡
浪费“救命钱”
滥用医保卡的现象很普遍。笔者调查发现,在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医院根本不审核就医者是否为参保者本人,甚至几岁的小儿用药,都可以用其父母的医保卡刷卡;长期身体无病者则是用卡套购差价小的药品,卖给社会药店或个体药贩,一般能得到购药值70%左右的现金。在定点医院内部有熟人或亲戚者,则可以借给用自费患者,串得100%的现金;在定点药店,持卡不但能购买医保规定药品,还能购买保健品、洗发香波、牙膏、洗衣粉等生活用品;最近一些定点药店为持卡者又推出了更“方便”的“服务”:在药店刷卡购指定药品,药店不付药品,直接付给刷卡值70%~75%的现金。
导致医保卡被滥用的原因,除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参保者本人存在错误认识外,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为了自身利益,有意促使参保者违规消费也是主要因素。
医保卡内的钱分为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者住院所需的费用开销,而个人账户基金则主要支付门诊小病、到药店买药等基本医疗费用。一旦参保者出现大病症、在高额医疗费前入不敷出或在其年老丧失劳动力需要医疗救助时,医保卡上的基金将作为“救命钱”保证其“有钱可医”。如果滥用医保卡,等真生病时没钱医治将会后悔莫及。
另外,个人账户资金是可以积累和继承的,节约归己。也就是说,如果参保者不能使用完医保卡的存储金,其子孙后代仍可继续使用下去。因此,用医保卡刷卡在药店消费日用品、换取现金并无益处。
卫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