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院长下,书记上”
admin — 五, 10/10/2008 - 11:03
有感于“院长下,书记上”
西安交大一附院新生儿室婴儿集体死亡事件已经成为卫生系统的热点和全国各地的关注焦点,这个事件折射出的医院管理和患者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和关注,虽然卫生部已经派出调查组,有了初步的院内感染事件的结论,但是仍然有许多的疑问存在,诸如,到底是细菌感染还是病毒感染问题,恐还难下结论。到底是医疗流程设计不合理造成的传播还是手部卫生处置问题所造成的传播?恐还难以界定。总之,该院在医院管理上确实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
然而,西安交大党委对此事的处理更耐人寻味,第一次是在未查清事件真相之前就给院长和副院长一个行政处分,第二次是在事件定性后决定院长和副院长免职,而由党委书记代理院长。我们认为,一个医院管理的好不好固然有院长的主要责任,但更有领导班子整体的管理责任,特别是党委书记更有不可推卸的领导与管理责任,一个医院发生这样令人震惊的医疗事件,怎么可以说党委书记就没有一点点责任?相反,还可以继续升迁?如果全国医院都是如此,岂不造成院长抓管理,书记可以旁观了吗?所以,我们认为西安交大这样的处理是不够妥当的。
另外,我们在《健康报》有关报道中还了解到,这家医院确实存在大面积的医院管理松懈问题,这更与医院的党政领导班子的整体管理功能有关。虽然“院长下,书记上”只是一个个案,但这在全国医院管理界将会造成非常大的反响,那就是“医院出问题,院长必有责;而书记则无责”,如果这样,那么可能会有更多的医院出现更多的医院管理问题。



